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整章建制加强改进国土资金管理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对结合200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开展的全省国土资金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从整章建制入手,改进加强国土资金管理。按照王君省长和申联彬常务副省长对国土资金审计调查报告重要批示的要求,省国土资源厅认真研究整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制定和完善了11项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今年9月16日向各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土资源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开发了全省国土资源收费及会计报表系统软件,目前已经初步完成正在试运行阶段。省国土资源厅还将对2009年底前的全省国土收入缴纳情况进行逐矿清理,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严格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避免漏征。不得再设立征收收入过渡户;对应征未征非税收入102.57亿元的问题,截至今年10月,已补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13.85亿元,其余欠征的两权价款,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在资源整合重组换发采矿许可证时进行清收。欠征的土地出让金,已下发了催缴通知并限期清理收缴;19个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将已收未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9578.78万元全部上缴入库;对1个市、21个县(市、区)政府将应由财政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77亿元转嫁由用地单位缴纳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已发文明确和规范缴费主体为各级政府,涉及到的有关市县政府决定待项目供地后,用土地出让金安排处理;对10个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截留坐支矿产资源补偿费6496.86万元的问题,同级审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规作出处理,进行收缴或处罚;对审计调查的30个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有2.95亿元滞留在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的问题,目前已下拨到位1.43亿元,其余的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来安排;对5个县及有关乡镇滞留拖欠的征地补偿费2496.8万元,目前已将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对8个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挤占挪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两权价款安排的专项资金5241.39万元用于弥补经费等开支的问题,有关县(区)已按照有关法规作出处理,将国土部门的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对33个地质找矿项目至2009年4月尚未实施,8590.6万元资金闲置的问题,省国土厅对有关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组织人员对2005年以来安排的、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了检查,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目前有18个项目已启动。
(财政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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